邀請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力基金會「李婉諦協理」進行「產業溫室氣體管理與節能減碳實務」演講,溫室氣體減量與其經濟發展是全球最新的的趨勢,京都議定書管制有六類主要的人為溫室氣體(Greenhouse Gas, GHG)包括(1.) 二氧化碳(CO2)(2.) 甲烷(CH4)(3.) 氧化亞氮(N2O)(4.) 氫氟碳化物(HFCs)(5.)全氟碳化物(PFCs)(6.)六氟化硫(SF6),溫室氣體導致全球氣候變遷,全球因氣候異常導致許多大大小小的自然災情頻繁不斷,包括水災、珊瑚礁大量死亡、冰河融化、海平面上升等,造就國際間建立一系列的溫室氣體管理機制,此類機制越趨完善,也帶來商機,雖我國沒有加入京都議定書,但仍然可以到國外參與其減碳技術與投資,減碳且能夠有經濟效益,環保署更積極推動產業界碳足跡方案,更鼓勵各校量化其碳排放量,建立減碳方案達到減碳與節能的效果。
現行產業界因出口所需達到國際認證,使具有交易資格提升,參與度日與遽增,各國配合京都議定書建立減量機制,且更有部分自願減量作為碳交易使用,其中也規範38個工業化國家與歐盟,應在2008~2012年將GHG排放降至1990年水準平均再減5%,為協助各國履行減量的承諾,提供3種機制,包括共同減量、清潔發展機制、排放交易,而國內目前推動的方案多為自願性減量。
碳量化的實務執行,則須依賴ISO14064-1規範流程進行確查證,國內訂有相關資料索引與相關工具及登錄網站,除自行盤查溫室氣體,撰寫報告書量化其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外,需由第三者進行確查證,並給予證書。
我國由環保署、行政院、經濟部工業局、經濟部能源局共同推動,其中,建立溫室氣體減量法,執行對外宣示我國善盡地球村成員責任任,並彰顯 我國願意參與國際減緩氣候變遷相關活動,對內則推動溫室氣體減量之法源依據,落實依法行政,包括配合歐盟規範訂定施政策略,更倡導減量技術,發展驗證機制,現正積極推動全民參與、建構國內碳權交易市場,為國際接軌鋪路。
未來,這些將會是大眾所週知的名詞,讓我們一起投入減碳的行列,為地球盡一份社會責任。 |